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办法的通知》(南府〔2020〕12号)的有关规定,现南海区已开放新一期的人才生活津贴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于2023年5月12日前成功申请过生活津贴的南海区一至五类人才,可于本次提出新一期生活津贴申请。该部分人才已获批至少一期生活津贴的领取资格。
二、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
三、申请方式
个人通过手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选择“南海子平台”,进入【扶持政策申报通道】-【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生活津贴】,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个人提交至单位端,由实验室审核后流转至相关政府部门。
四、资料准备
更新社保或个税资料。其中,社保或个税缴费凭证开具时,请务必选择2023年1月至今的缴费期间进行下载。
五、特别提醒
一、申请对象
已于2023年5月12日前成功申请过生活津贴的南海区一至五类人才,可于本次提出新一期生活津贴申请。该部分人才已获批至少一期生活津贴的领取资格。
二、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2023年11月8日
三、申请方式
个人通过手机登录“优粤佛山卡”APP,选择“南海子平台”,进入【扶持政策申报通道】-【人才引进奖励和培养资助】-【生活津贴】,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个人提交至单位端,由实验室审核后流转至相关政府部门。
四、资料准备
更新社保或个税资料。其中,社保或个税缴费凭证开具时,请务必选择2023年1月至今的缴费期间进行下载。
五、特别提醒
已获批2022年1月至7月期间生活津贴申领资格的人才,请注意查询人才卡账户关于全额补贴资金的到账情况。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0月8日
2023年10月8日